由**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《摄影业服务规范》已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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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规范》首先将摄影服务的主要内容,细化为门市接待、形象造型、拍摄、看样、后期制作、取件、顾客意见分析和改进以及样片、样本和样品等阶段,并针对每一阶段提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。
第二、提出以“采取展示能代表摄影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和工艺水平的样片、样本和样品的方法”作为质量标准的参照体系,为评价摄影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,弥补了影楼遭遇质量投诉时,仅凭专业评判者的认知和经验做主观评价的不足。
三是进一步规范了“样片、样本”的来源。要求影楼的“样片、样本应由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内部人员(摄影师、化妆师)完成,不得从组织外部获取”,以保证样片、样本能够真实反映影楼的摄影艺术表现能力和工艺水平。
这样,影楼购买所谓的主题已经不合法,如果客人以此来投诉影楼的话,影楼会死的很惨! |